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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

来源:市侨联 发布时间:2016-11-24 09:03:03 【字体:

 

一、部门职能职责

  (1)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、政策,团结和动员归侨、侨眷积极参加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

  (2)依法维护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;确保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;为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。

  (3)积极参政议政,参与人大、政协的侨界代表、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工作。

  (4)围绕经济建设,凝聚侨心,发挥侨力。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;引进资金、技术、设备和人才,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常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种社会公益事业,为侨属企业、侨资企业提供服务。

  (5)制订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、决定的实施;指导全市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。

  (6)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开展海内外文化、学术交流。

  (7)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,广泛了解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,为党和政府制订侨务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和意见。按中央、省有关部门和市委的要求,加强侨务对台工作,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。

(8)加强侨联自身建设,培养、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、侨眷干部。

(9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机构设置情况

从预算单位构成看,市侨联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,下设维权科、办公室,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。

三、部门收支概况

 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、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,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)。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;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,也包括全市侨务事业工作经费。

  (一)收入预算,2016年年初预算数93.42元,系公共财政预算拨款。

  (二)支出预算,2016年年初预算数93.42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.27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.49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3.66万元。

三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

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.42万元,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
(一)基本支出:市侨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.68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52.68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医保缴费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、离退休生活补贴、住房公积金等;公用经费22万元,主要包括:公务费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、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老干经费、党建经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会议费、劳务费等。

(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,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)

(二)项目支出: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.74万元,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。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其他资本性支出等。其中维护归侨侨眷权益支出8.74万元,主要用于特困侨务对象慰问、市直归国华侨退休补助等方面;海外交流与联谊支出10万元,主要用于与海外侨团加强沟通联系方面。

四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2015年4月30日,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,同意市侨联成立党组,成为独立正处级单位(中共常德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,二〇一五年第八号),故无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、三公经费决算情况,也无可对比数字,特此说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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